项目简介:
“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这些儿童重大疾病,不仅摧残孩子的身体,还折磨着孩子的心灵。一个疾病压垮一个家庭,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高昂治疗费用,更是很多患儿家庭的噩梦。南京市慈善总会“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旨在为我市18周岁以下患重大疾病的儿童带去帮助。让我们一起携手,为有无限可能的患病孩子撑起未来!
救助对象:
1、南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
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孤儿、困境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儿童;
4、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是指,个人年度住院和门诊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及其他社会救助等余下部分。住院费用及单张2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超过医保报销封顶线不予报销的部分纳入救助范围,因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等原因导致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
1、孤儿和监护人缺失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慈善救助资金资助60%,救助上限为10万元。进行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重大手术的患儿,经申请报批后当年度救助上限为20万元。
2、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患儿和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救助上限为8万元。进行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重大手术的患儿,经申请报批后当年度救助上限为15万元。
3、其他类别困境儿童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其他困难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慈善救助资金资助40%,救助上限为6万元。进行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重大手术的患儿,经申请报批后当年度救助上限为12万元。
如何申请:
患儿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区的慈善会进行申请,并提供以下要求材料:
1、《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表》(见附件1);
2、户口簿;
3、经济状况认定证明:
(1) 孤儿、低保户、困境儿童,提供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经济状况核查证明(见附件2);
(2)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患儿,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2021年后经县(市、区)扶贫办认定为困难家庭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
(3) 患儿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县(市、区)总工会确定为困难职工的,提供“困难职工证”复印件;
(4) 其他困难家庭(是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一倍以上、两倍以内的家庭),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原件(见附件3);
4、疾病诊断证明及资金结算凭证(费用发票、医保报销单、住院小结)原件,原件上须印章齐全。无法提交证明及资金结算凭证原件的,可以提交证明及资金结算凭证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5、超过医保报销封顶线或医保不予报销的住院和门诊费用,须提供发票原件申请救助。
6、住院自费费用和医保可报销费用分别开具的,申请人须提供自费发票原件和同时期可报销住院票据复印件申请救助。
7、申请人按年度申请救助的,可到医保部门打印年度账单申请救助,账单须加盖医保部门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年度账单上应当显示就诊或报销日期,无显示的则不予救助。按年度申请救助的,无须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附件2:经济状况核查证明.docx
附件3:低收入证明.docx
我们的承诺:
1、南京市慈善总会具有民政部门许可的公开募捐资质。
2、您捐赠的每1分善款都将被用于本项目。
3、我们会即时公布您在微网站的捐赠,并定期在南京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http://www.njscszh.org/)、《南京慈善》杂志予以公布。
4、我会可为支持本项目的爱心人士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捐赠人凭收据可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列支政策,请按需申请。
5、基于人工成本、邮寄成本、工作效率等因素考虑,常规上,我会仅为捐赠额100元以上、有需要的捐款人单独开具并邮寄。100元以下的捐赠收据需您上门自取或快递(邮费到付),您可将多次捐赠累积集中开具。
6、索取票据请关注我会微信服务号,发送捐赠截图并回复包含捐赠项目、捐赠金额、交易单号、发票抬头、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或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我会邮箱(njcswgy@163.com)。经审核无误后,我会将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并统一寄出。如有疑问,请致电025-84819617。